导游因中暑抢救无效死亡,能认定工伤吗?

2023-07-05 admin
行业新闻

北方持续的高温黄色预警,让户外工作的人很容易中暑,严重的,还可能酿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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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思晨



最近,“北方比南方还热”的话题几次冲上热搜。


北方持续的高温黄色预警,让户外工作的人很容易中暑,严重的,还可能酿成悲剧。


就在前天,一名49岁的北京地接导游在带完一个研学团的颐和园行程后,因中暑晕厥。同事发现不对劲,赶紧送医救治,可惜最终抢救无效去世。


据媒体报道:该导游为家中独子,父亲今年已经80岁,母亲罹患阿尔茨海默病正住在养老院。此时儿子的猝然离去,显然让这个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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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腾讯新闻


事情发生后,很多人为之惋惜,也有不少人询问像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评论区,有导游同行表示这可能有些难,因为他们虽然从业多年,但很少和单位正式签署劳动合同……


但遇上这种情况,因中暑死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是否会遇到阻碍?高温工作下的人们,又该如何预防热射病?


如果你也有疑惑,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中暑能否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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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去世的导游,的确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冒着高温天气带团)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证明也佐证了该导游是因热射病而去世,从这些看,完全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


而且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中暑就属于因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就此来看,上述导游一事据此申报工伤,展开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其实争议不大。


02
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认定工伤?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需要递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书以及相应的介绍材料。


那如果之前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无法认定工伤呢?


其实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即便该导游没有和用人单位正式签署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事实,也有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词等作为凭证,也是可以视同有建立劳动关系的。


反之,如有签署劳动合同,但不存在实际的用工事实,也没有相应的用工凭据,劳动关系则很难确定。


综合这几点,当该导游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视同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但如果此前用人单位没有为该导游缴纳工伤保险,则需要及时足额补缴相应的社保费用,否则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大概率需要单位自己承担。社保生效后产生的相应工伤费用,才可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03
因工死亡,亲属能得到哪些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政府规定。


04
如何避免得热射病?

热射病其实相当于重度中暑,尤其是在高温高湿环境下进行高强度训练或从事重体力的人很容易中招。


因为起病急,体温骤升,经常容易引起意识障碍,严重者可引起多器官功能障碍,导致生命危险,所以高温作业时,建议千万别小视!


为了避免悲剧发生,建议单位针对高温作业的人员,提前做好这几点:


1)加强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知识的普及

2)配备相应的救援人员和急救药品

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错开最热的时段,并利用轮岗轮班、减少劳动强度、增加休息时长,进行缓解

4)建议及时补充水分或防暑降温饮料,降低中暑风险


另外,年龄较大、身体有基础病的员工,高温天气也建议减少高强度、长时间的作业,避免其因中暑引起并发疾病或其他风险。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希望有用!


备注:以上有参考农视网、腾讯新闻等。仅做分享,更多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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